施工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工地要做到“6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作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3、施工物料运输车辆要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开集中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运输。
4、施工场地边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
5、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6、施工使用的水泥、石灰、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
7、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场区内堆存应覆盖防尘网并定期喷水压尘。
8、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硬化地面采用用水冲洗的方法清洁积尘,道路定时洒水抑尘。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主要有配料溢流、设备冲洗等废水,在作业场内设置废水沉淀池,对设备冲洗和溢流废水进行收集沉淀,然后复用于砂浆拌和等施工环节。
(2)生活污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一般就地泼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投入人工,加强施工监理,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噪声主要影响期,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2)评价要求本项目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混凝土搅拌、浇筑等施工工艺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提前向当地环境保护局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在施工前以张贴通告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居民。
(3)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取噪声小、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
(4)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减小噪声影响范围和人群,对于位置相对固定的较大噪声源,如混凝土搅拌机等应布置在厂区中部,对于机械操作人员应采取轮流工作制,减少工人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并按要求佩戴防护耳塞。
(5)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如果夜间运输,经过居民点时要减速慢行,严禁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少量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砖块、灰浆、废材料等,由施工单位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队伍职工环境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教育职工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所周围一草一木,不随意摘花折木,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带以外的作物和树木,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严格划定施工作业带,在施工带内施工。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活动范围。
(3)管线经过农田地区时,施工中应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操作规范。
(4)做好施工的组织安排工作,减轻损失。应根据当地农业活动特点组织施工,尽量减小对农业生产破坏造成的损失。
(5)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对管道沿线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污染。
(6)作好土地的复垦工作。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按照《土地复垦规定》进行复垦。
(7)项目单位要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即要做好工程质量监理(重点关注防渗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更要做好环保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施工作业面内文明施工,禁止在施工人员进入作业面以外区域,以尽可能减小施工期对土地和植被的破坏。
(8)工程施工时合理设置临时施工便道,尽量不破坏农田、林地等。
(9)加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水土保持意识,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施工。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了解水土流失的危害和水土保护的重要性,在施工中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绿化,厂区内空闲地带种植草皮,恶臭发生源周围种植抗害性强的乔灌木,厂界四周种植综合抗污能力强的乔木,总体上绿化树种以高大乔木为主,并附以低矮的灌木,厂界四周种植绿化带。
2、加强污水处理厂各处理系统管理,及时清理堆存污泥,污泥贮存在室内,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在各种污水池维修时,池底积泥会暴露出来,散发臭气,应及时清运污泥,减少恶臭气体散发量。
3、厂区合理平面布置,厂内构筑物应合理布局。污水厂平面布置应将易产生恶臭的构筑物设置在下风向,生产区和办公区分开,并设置绿化隔离带。
4、针对产生的恶臭气体,设计采用生物除臭法。拟采用1套除臭系统,将臭气引至除臭塔进行处理。除臭系统包括生物除臭塔、引风机、喷淋系统、排气筒等。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声源治理。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气动性噪声设备上设置相应的消声装置,如风机等。
(2)隔声。各种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于室内等专门的建筑厂房中,并采用吸声或隔声的建筑材料,可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
(3)减振与隔振。为了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风机等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振动较大设备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方式。
(4)其它。在厂内总平面设计中,充分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及车间噪声强弱,利用建构筑物、绿化植物等对噪声的屏蔽、吸纳作用,进行合理布局,以起到降低噪声影响的作用。
4、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污泥贮存
①应当设置污泥贮存场所或设施。贮存设施和场所应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②污泥贮存过程中应避免发生雨淋、遗洒、泄漏、渗漏。
③污泥中转或临时贮存场地应作硬化处理,应采取措施防治因污泥和渗滤液渗漏、溢流而污染周围环境及当地地下水,避免臭气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④堆放时滤出的污水应收集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污泥运输
①污泥运输可以采用机械及管道连续输送或采用密闭车辆进行运输;
②污泥运输车辆应密封、防水、不渗漏,在驶出装载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洗干净,不得带泥行驶,不得沿途泄露,运输时发现自身有泄露的,应及时清扫干净;
③运输车辆应当按照相关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运输路线、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卸倒。
④运输过程中未经许可严禁将污泥在厂外进行中转存放或堆放,严禁将污泥向环境中倾倒、丢弃、遗洒。污泥运输过程中不得进行中间装卸操作。
(3)污泥处置
污泥经脱水后由大同县永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用封闭罐车送至“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厂”进行焚烧处置。
|